4月1日晚,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如期进行了本赛季第五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次评议涵盖了九个判例,这些判例均来自于中甲、中乙联赛以及全运会女子足球资格赛中的申诉。值得注意的是,本期评议中并没有中超俱乐部提出申诉,可见对于裁判的公信度仍有待加强。经过认真的评议和讨论,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有三个判例存在错漏判的情况。
此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展开,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参与,还有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的讨论形式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旨在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与准确。
首先,对于中甲联赛第二轮南通支云与石家庄功夫的比赛中的判例一,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在罚球区内通过双手拉扯南通支云9号队员,导致其倒地,这一行为应被视为犯规。此拉扯动作破坏了对方的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因此应判罚球点球,并给予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红牌罚令出场。原裁判员的判罚决定存在错误,既漏判了罚球点球又漏掉了红牌。
再看中甲联赛同轮次陕西联合月亮泊对定南赣联的比赛中的判例二和三,评议组经过详细讨论后一致认为,现有视频证据无法确定球是否与进攻队员手臂或身体有接触,因此支持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的决定。同时,对于陕西联合月亮泊的进攻中是否存在越位情况,评议组也认为无法从现有视频中判断,故支持助理裁判员及主裁判员的判罚。
在判例四中,涉及到陕西联合月亮泊与定南赣联的另一场比赛,评议组认为陕西联合月亮泊的球员在解围时球反弹碰到自己手臂,当时其手臂处于合理和自然的位置,不应被视为手球犯规。因此,原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
对于中甲联赛中的其他判例五至九,评议组也逐一进行了分析。在佛山南狮与苏州东吴的比赛中,苏州东吴球员的手臂移动导致来球触及并产生手球犯规,应判罚点球。而在广东铭途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中,广东铭途球员用脚解围与对方争抢时出现违规动作,应被判罚点球。此外,全运会女子U18组资格赛中的几例判罚也引起了评议组的关注,经过仔细研究后给出了相应的意见。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不仅对裁判员的判罚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评估,也为未来的比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希望中国足球界能够从这些判例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球迷们带来更加公正、精彩的比赛。